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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专业,5月31日截止)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川文理就[2023]00626)
2023年05月18日 11:19   来源:文理微就业  点击:[

为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22〕11号)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网格员共189名,其中:宣汉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网格管理员岗位2名、宣汉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185名、东乡街道福溪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1名、东乡街道观湖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1名(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愿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户籍在宣汉县东乡街道、蒲江街道的居民,或常住宣汉县东乡街道、蒲江街道的居民。

(三)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网格管理员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3年及以上社区兼职网格员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征信记录。

(六)具有履行参与入户走访、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等岗位职责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六)失信被执行人员。

(七)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和村(社区)组织任常职干部的。

(八)现役军人。

(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聘用方式及期限

根据公示结果,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具体岗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专职网格员履职期间不担任村(社区)常职干部,享受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期限为3年,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继续聘用。

四、工资待遇

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基本工资为2100元/月(以后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提高,基本工资保持不低于达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参照城市社区常职干部购买社会保险,享受公休假和国家法定休假。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者将所有报名资料打包命名为“职位编码+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120685864@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31日。

3.投递报名资料:

(1)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宣汉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相关栏内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电子扫描件;

(3)毕业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扫描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证明,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签定劳动合同);

(4)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佐证资料电子扫描件;

(5)户籍没有在东乡街道和蒲江街道而在此常住的,提供由所在社区出具的常期居住证明和相关资料;

(6)符合条件者,在收到邮件回复后,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因本人未留意回复情况而错过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6月3日—2023年6月4日。

2.地点: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三楼大会议室(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中路591号)。

3.提交资料:

提供网络报名投递材料的原始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原则上由本人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确认

加分由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会同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宣汉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施确认。从事3年以上兼职网格员工作的,由社区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出具证明确认后,在折合后的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被县级表彰为“优秀网格员”的一次加1分,被市级表彰为“优秀网格员”的一次加2分,获得省级网格化服务相关表彰奖励的一次加5分,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证,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当日,告知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测试)。未按要求领取准考证或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招聘计划2倍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等于或低于2倍招聘计划时,采取只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低于6 0分的不予选用;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时,组织综合知识测试,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用,高于或等于60分的直接进入体检程序,考试总成绩=测试成绩+加分。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参考大纲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占80%)、《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GB/T 34300-2017)》(占20%),总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报考岗位的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及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

3.测试。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参考大纲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占80%)、《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GB/T 34300-2017)》(占20%),总分为100分。

(六)体检

体检按报考人员(含服从调剂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加面试的,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加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加分成绩依然相同的,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只面试的,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以加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加分成绩相同的,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参加考察。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会同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宣汉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东乡街道办、蒲江街道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八)公示、聘用和递补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需依法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由其本人负责解决。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其缺额按所有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县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会同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宣汉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进行。

(四)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举报电话:0818—5218799

咨询单位: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咨询电话:0818—5222650;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8—5233026。

附件:1.宣汉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岗位表  

    2.宣汉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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